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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8-31 09:27

来源: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等参与)

3、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企事业单位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规定开展自查自测、上报排污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试点推广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参与)

4、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建立浙中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金衢盆地城市之间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能力,积极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重大措施等。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要成立“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统筹、协调、推进能力。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评估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定期调度评估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对工作实施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和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已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定期调度评估本规划年度实施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参与)

(三)加大资金投入

市、区两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分别设立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资金,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各类投融资模式和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格落实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扶持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和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大幅度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的电价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金华银监局等参与)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制度。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参与)

(四)积极参与区域联防联治

金华地处金衢盆地东段,为丘陵盆地地形,易受区域间污染物输送和反应影响,尤其是东北方向和西南方向的区域影响。金华市在优化控制本地污染源的基础上,要积极参与金衢盆地及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预警预报、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形成联动工作模式。(市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推动全民参与

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未达标城市要明确限期达标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开。每月公布县级城市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各地要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

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市环保局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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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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